为进一步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实效,更好地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药大党〔2022〕28号)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以下社团经过初步审核,现进入公示环节。
序号 |
社团名称 |
社团类别 |
指导单位 |
指导教师 |
1 |
中医保健协会 |
学术科技类 |
中药学院 |
周淑宁 |
2 |
医药营销协会 |
学术科技类 |
药商学院 |
吴锦 |
3 |
摄影协会 |
文化体育类 |
宣传部 |
周梓萱 |
4 |
天文协会 |
文化体育类 |
中药学院 |
蔡伟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0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书面反映。
公示期间,以上学生社团暂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团章程,加强社团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做好社团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联系人:刘琼,联系电话:88839030。
校团委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