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依据校内专家差额评审结果和省级立项分配指标,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2. 省实施办公室审定申报材料后,确定年度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 请以“学院+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2022年度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1-2)电子稿Word版本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建议正反双面打印)。
2. 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学院+申报汇总表”命名,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两个类别依次排序,由学院统一提交电子版Excel版本和纸质版。
3.请于2022年3月1日前将所有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jpctwkc@163.com,纸质版上交奉化校区校团委行政楼301办公室。
三、相关事宜
1. 请各学院选择符合学生实际、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进行申报。
2. 各学院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 具体要求按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详见附件4)。
联系人:刘琼
联系电话:88839030。
附件: 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 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校团委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