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指导教师 |
2018R458001 |
乌药叶提取物降脂功能及其作用机制研究 |
吴瑶 |
彭昕 |
2018R458002 |
丹参素衍生物ADTM对土三七致肝小静脉闭塞综合征作用研究 |
林依涵 |
陈磊 |
2018R458003 |
基于代谢组学的浙贝母花有效部位抗炎作用机制研究 |
施亚宁 |
李兆慧 |
2018R458004 |
温郁金产地加工与炮制生产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 |
朱晓琪 |
周爱珍 |
2018R458005 |
浙八位中药中微量元素的生物可给性研究及其安全性评价 |
曾怡 |
周玉波 孙崇鲁 |
2018R458006 |
抗农业病害真菌的海洋细菌筛选及活性物质提取 |
余诚成 |
曲均革 |
2018R458007 |
纳米Fe3O4@Te@Pd核壳催化剂的制备及催化活性与结构关系的研究 |
刘林利 |
田宗明 金小平 |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院级检查:各学院组织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
2.校级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四)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校院两级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省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减少项目所在高校下一年度申报指标。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请以“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项目按项目编号排序,由学院统一提交Excel版本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
3.请各学院于4月1日前提交所有电子材料至邮箱zjpctwkc@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中期检查”。
校团委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