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现将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竞赛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三、实施步骤
1.学院选拔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底)。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和往届开展情况及时部署,建立竞赛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根据学院实际自主进行学院内初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校级比赛。
2.校级竞赛阶段(2月—3月) 。各学院将优秀作品于3月15日之前将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参赛作品文本电子版(模板见附件)。发送至xtwzjpu@163.com(邮件标题均为“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2023挑战杯”)。
3.省级竞赛阶段(4月)。组委会将在4月中旬举行省级复赛,5月上旬组织省级决赛。
3.总结表彰阶段(5月底前)。省级竞赛组委会将表彰浙江省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和集体,并在此基础上择优上报作品至全国竞赛组委会。
四、注意事项
(一)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2023年6月1日两年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 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4.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作品关键信息(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必须于申报前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
5.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各高校要严肃对待、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并根据全国竞赛章程相关规定,对学校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三)其他说明
省赛正式通知发布后,有关参赛作品申报推荐要求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省赛正式通知的要求为准。
联系人:刘老师 88839030
附件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模板
附件2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附件4:参赛作品文本格式要求
校团委
2022年12月29日